第2章(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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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不是让他去杀人放火。

  只不过是和陆竭领一张结婚证,然后搬进陆竭家中,和陆竭同居,和陆竭参加一档全网直播的综艺。

  这比杀人放火容易多了。

  应该。

  容初往下翻。

  在同居期间,他需要和陆竭培养感情,包括且只限于了解双方喜好、适应双方亲密行为、拥抱、点到即止的亲吻……

  后面那几点,对于连牵手还没有过的容初来说,简直是……出卖肉、体。

  容初耳根有些发烫,接着往下看——

  如果哪一方有违背以上的出格举动,皆视为违约。

  这点应该不用担心。

  容初不舍得那一千万,也不可能对陆竭那种“脾气很差”的大明星动心,即使陆竭拥有一张人神共愤的脸和身材。

  而陆竭。

  像陆竭这样的人,见惯了娱乐圈的光鲜亮丽,应该不会看上他这种什么都没有的大学生。

  合约最后一条:在履行合约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在公众平台露面。

  这和卖身没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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