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守村人 第805节(2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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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一个跑这边来换药材的汉人走方郎中把他给救了,对方又去他的部落为他母亲治好病。

  那人留在他的部落一年半,他父亲就是族长,即头领,帮忙收集药材。

  他则跟着救命恩人学习汉字,一年半的时间,一个六岁的孩子,居然学了两千多个汉字,还有简单的加减乘除。

  要换个汉人的姓名,恩人姓王,他就姓王,认对方当义父。

  义父总夸他父亲仗义,给那么多药材能不仗义嘛!

  他觉得这个词好,变成了自己的名,叫王仗义。

  他还有另一个名,叫罗多赫,只是他喜欢王仗义的姓名。

  由于学习好,所以他依靠自己父亲部落首领的地位和他本身强壮的身体,用家庭与武力成为了新的首领,他父亲还活着呢!就躲在林中,身体同样强壮,才四十多岁。

  “是仗义,走方郎中发财了,按照你说的帮着他一起运出去的药材,现在到互市的地方,至少卖一千贯。

  三文钱一斤的盐能够买三十三万三千三百三十三斤五两三钱三厘,当然,买得多可以便宜点卖。

  不晓得他拿着钱怎么样了,那时还打仗呢吧?估计卖药也不一定好卖。”

  总旗突然一脸羡慕的样子说郎中赚钱多,部落送的熊胆、虎骨、虎鞭、鹿茸、狗獾油……

  人参倒是不值钱,动物的东西之前,猎杀一只老虎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杀熊瞎子和棕熊同样难。

  王仗义摇头:“义父把他自己会的东西写出来,留给我了,我用义父教的本事医部落里的人。

  原来我部落的人少,我医治好的人多了,他们就加入我的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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