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2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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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年晁家乃是曲陵有名的大户人家,家底丰厚,晁青云的母亲更是有名的美人。

  大司徒与北梁的外戚沾亲带故,他家中有人看中了晁青云的母亲,大司徒不知制止,甚至纵容,为了斩草除根,将晁青云一家满门尽灭。

  后来大司徒因着做多了坏事,臭了名声,干脆带着自己所有的财币,来到方国,捐了一个官,从此平步青云,各种树立党派,拉拢朝局。

  乔乌衣道:“如今大司徒的党派,在朝廷中占据了十之七八。”

  刘非挑眉道:“这么多?”

  乔乌衣笑道:“方国的朝廷,不比大梁,大司徒也就在这里坐坐土皇帝,他也知晓自己若是出了方国,连根草芥都不是。”

  方国和北梁的一个城镇一般大,内部也比较逼仄,加之他们崇尚中原文化,大司徒一入方国,又肯使钱,便成为了最为“前卫”之人,很多人趋之若鹜,追随着大司徒的脚步。

  方国的国君兹丕黑父,这些年已然变成了方国的“吉祥物”,只要大司徒出席朝参,便没有兹丕黑父说话的份儿,其他人也都默认,大司徒的印信,比方国国君的印信还要有权威,大司徒欢心的话,便给兹丕黑父一些好脸色,大司徒不欢心的话,便随意打骂兹丕黑父。

  梁错冷声道:“这个大司徒,将方国弄的乌烟瘴气,君不君,臣不臣。”

  后来乔乌衣进入了方国,成为了兹丕黑父的背后之人,用自己的财力支持,兹丕黑父这才勉强继续坐在国君之位上,没有被大司徒鱼肉。

  兹丕黑父或许很没有骨气,身为一国之君,却做了乔乌衣的走狗,甚至很惧怕乔乌衣,但若是兹丕黑父不做乔乌衣的走狗,在大司徒眼里,他便是一盘狗肉,随时皆可烹之。

  做走狗,还是做一盘狗肉,兹丕黑父总要做出选择。

  刘非眯了眯眼目,道:“倘或拔出大司徒这个毒瘤,便是拔除了方国朝廷十之七八的根基,如此一来,陛下便可轻而易举的,将方国彻底收归,方国便不再是方国,而是大梁的方邑。”

  如今的方国,乃是附属国,倘或彻底收服,便是大梁的一个城池。

  刘非又道:“再者,若收服方国,便不需要蒲长风驻兵,五万大军便可尽数回归,也能解决陛下的心头之患,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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