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大宋,无法无天 第676节(3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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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死刑的话,罪犯家人不承担赔偿,可4名受害者还躺在病床上,需要天价医疗费。

  不判死刑的话,另外2个死者的家属十分不满,社会舆论也非常不满。

  因此让当时的法院非常难以取舍。

  最终做出决定,判无期徒刑,至少能给4名受害者救治的希望,也算是对现实做出了一定妥协。

  而大宋这件事也差不多如此,而且对方花的钱更多,付出的代价更大,哪怕是砍断手脚都无所谓,只希望保住一条命。

  加上大使花了很多钱,刻意引导舆论,让朝野官员和民间很多人都认为,对方道歉诚恳,又花钱善后,大宋作为礼仪上邦,也不是不能饶他一次。

  但朝野上下讨论了三天之后,赵骏还是做出了最高指示——依法判处。

  哪怕对方是西方某大国权贵也无所谓。

  该杀就杀。

  这无关乎大宋的颜面。

  而是给受害者家庭以及依法治国一个交代。

  赵骏对于大宋之前判罚往往依靠县令、知州等刑罚人员心意判决而深恶痛绝。

  因此早在政制院成立最初,就提出依法治国的理念和口号。

  他不仅剥夺了地方官员的审判权,同时三权分立,提出疑罪从无的理念,减少了大量冤假错案的发生,就是为了给司法一个公正。

  即便只是给大多数人公正,还是有少部分权贵在钻空子。那也总比在古代社会,给予大多数人不公正要强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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