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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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且,这行诗里的字母a被拖长上扬,形似一截上翘的蛇尾。

  会这么写a的人,闻星至今为止有且只见过一个。

  若说沈流云一次都没给他送过玫瑰并不中肯,在恋爱之前倒是有过那么一回。

  在深夜的面馆里,沈婻沨流云把插在口袋里的玫瑰送给了他,以表对那碗云吞面的感谢。

  那支玫瑰的芳香在他手里停留了短暂的半小时,而后被他物归原主地插回了酒店的花瓶里。

  如果沈流云在过去给他送过很多次花,他或许不会这么斤斤计较。

  只是很可惜,唯有那一次。

  理智告诉闻星,眼前这束玫瑰花的归宿应该是垃圾桶才对。

  但或许是先前喝下的羽毛酒在他的胃里逐渐发酵,让他的意识变得混沌,意志也没有那么坚定。

  他找来剪刀,将花束外面华丽的包装纸剪开,再修剪掉多余的花枝和叶子,而后一枝一枝地插进花瓶里。

  家里的花瓶是房东太太留下的,样式复古别致,奈何容量有限,只刚好够插较为完好的玫瑰。

  剩下那些残缺的玫瑰和散落的花瓣都被闻星收紧了一个小布袋里,打算明天再用烤箱制成干花。

  这是他能够想到的尽可能保留较长时间的储存方式。

  处理完玫瑰,闻星继续喝桌上那杯吃饭时没喝完的羽毛酒。

  他伸手握住杯子,轻轻晃了晃,紧接着,一些白如羽毛的絮状物随着细小的气泡从杯底往上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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