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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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汉朝的债法来说,就和现代没有很大的区别了,主要就是买卖的契约和借贷的契约,和之前也基本相同。”

  “至于说婚姻家庭继承法,汉朝的婚姻依然是一夫一妻多妾制,要求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和六礼,禁止同姓同婚,离婚条件为七出三不去,基本都是我们提及过的内容,非常平平无奇。”

  伍爱华说着,又说道:“不过说起来,我想到霍光的妻子好像也姓霍?这难道算是同姓通婚吗?有没有懂的人给我解释一下?”

  现代观众立马有人发弹幕了。

  【听说是霍光定亲的时候霍家还没有发迹,普通黎民不怎么受到礼教规制】

  【明明是因为他们不是一个宗族,所以不存在近亲结婚的情况】

  【难道不是因为霍显是一种尊称吗?古代“显”是尊称啊,用了她丈夫的形式记录,大概就是之后朝代的霍夫人的意思?】

  【历史上没有霍光夫人的姓,只说她出身卑贱,我甚至怀疑她可能都没有姓氏】

  看到弹幕的讨论,霍光无奈苦笑:为什么天幕忽然会关注自己是不是违反了同姓不婚?这些私事,难道会影响朝政吗?

  伍爱华其实是想要听听古人的解释,但是后世之人不清楚,汉朝人又沉浸于五任君王的形象和陵墓盗窃的问题,霍光的事又只有他所在朝代关系亲近的人了解,一时还真没人给伍爱华解释。

  遗憾无人解释的伍爱华也不太纠结,很快就开始继续自己的直播。

  “汉朝的继承法和之前的继承法出现了一些差别。”伍爱华解释道:“东汉末年第一次出现过继异姓男丁为嗣,这在历史记载中是前所未有的事情,以前继承只在宗族内传承,甚至某些时代只能小宗向大宗过继,不存在大宗人丁繁盛小宗后继无人时大宗向小宗过继的情况,可谓是开了先河。”

  “此外,汉朝还对继承的法律顺位进行了规定,”伍爱华多解释了一句:“我们现代是父母子女配偶为第一顺位,第一顺位没人的情况下,再是兄弟姐妹是第二顺位,同时,还有代位继承的规定,如果有直系孙辈,即使子女在自己之前过世,也是先由孙辈代位继承,没有兄弟姐妹的份,而如果自己没有孩子,但是父母和兄弟姐妹都在自己之前死了,兄弟姐妹的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兄弟姐妹原本的份额。”

  “按照汉朝的顺位,配偶和女儿、父母显然和儿子的继承顺位不同,真正做到了重男轻女,”伍爱华讽刺了一句,才继续说道:“法律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是儿子,先嫡子后庶子。”

  “没有儿子的情况下,第二顺位是父母,先父亲后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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