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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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律这番改革,意义在于所有人只要看到《魏律》,就能明白自己是否犯法。”伍爱华说明道:“否则就按照之前汉律那种几百个规定几百万字注解,有几个人能看完所有并且记住所有?可能你以为你没犯法,实际上已经要被判刑了。”

  “《晋书·刑法志》评价汉律,说汉律篇少则文荒,文荒则事寡,事寡则罪漏,”伍爱华说着:“就是说《九章律》因为立法的篇章太少,所以导致很多罪名没有规定,汉律后来只能一直一直打补丁。”

  “后来,晋国直接在《魏律》的基础上,小修小改,改头换面,变成了自己的律法——《晋律》。”

  “从这方面来说,晋国是懂得如何享受他人劳动成果的。”伍爱华说着:“打天下太累了,正好曹家人打好了,我们拿过来坐。”

  “立法太累了,正好曹家人立好了,我们拿过来用。”

  “发掘人才太累了,正好曹家人发掘了,我们拿过来杀。”

  刚刚看着魏朝变为晋朝的大臣们:等等?什么玩意儿?拿过来杀?!

  大臣们慌乱地连连发送弹幕:【什么叫做拿过来杀?】

  【就是不听话的就杀了呗?这么简单?】有后人回答。

  【司马家这么不做人吗?】

  【司马家,呵呵】现代和古代后人对司法皇室的印象都不咋地,五胡乱华说是促进了民族融合,事实上比南宋还要耻辱。

  现代教材也就是为了民族感情,所以才淡化处理了那段历史。

  伍爱华丝毫没有理会这些弹幕,继续说道:“另外,但是曹操不是用‘科’这种临时法律形式颁布律法吗?魏朝成立后,为了和汉朝相区别,他们选用了‘格’来作为临时性立法,代替了‘科’的使用。”

  “魏律将刑罚的种类设定为:死、髡、完、作、赎、罚金和杂抵罪。”

  “这些刑罚怎么行驶,我们后面再说,在解释这些刑罚之前,必须先要说明一件事,就是魏国的人才选拔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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