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5章(3 / 5)
在父母已经放弃教育,失责的情况下,就该轮到社会教育和监管,然而很不幸,因为那部犯罪者保护法的存在,社会不仅没有起到最后兜底的作用,反而纵容了犯罪的升级。
至此,两大环节缺失最终让犯罪者心里的恶,彻底的构建完成,在本该得到严厉惩罚却没有得到惩罚的时候,他们终于释放了最大的恶。
农场纵火案的发生,要追究到90案,如果这个案子里,犯人得到了惩罚,被关进了监狱,坐牢十年,就不会发生96案。
没有96案,就不会有如今的农场纵火案。
因为放纵一人,几十条无辜的生命逝去,谁不痛心?
请问,为了一人所谓的可能的改正,就牺牲几十条鲜活的,本该能为这个社会创造更大价值的情况下,值得吗?
人命不该比较,可是当天平严重倾斜,已经不需要比较的情况下,为何还要这样做?
法律,是为了保护人,以人为本,是为了社会安定。
因一人,导致牺牲数人,引起社会动荡,仍然死不悔改,仍然继续施行,那请问,这是法律吗?
哪一部法律罔顾无辜人的命,去保护一个害人者?
是!
生命没有高低贵贱。
但是生命有重量!
创造的价值也有好坏之分。
无数个可以创造好价值的人去换取一个创造动荡制造隐患的人,有可比较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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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两大环节缺失最终让犯罪者心里的恶,彻底的构建完成,在本该得到严厉惩罚却没有得到惩罚的时候,他们终于释放了最大的恶。
农场纵火案的发生,要追究到90案,如果这个案子里,犯人得到了惩罚,被关进了监狱,坐牢十年,就不会发生96案。
没有96案,就不会有如今的农场纵火案。
因为放纵一人,几十条无辜的生命逝去,谁不痛心?
请问,为了一人所谓的可能的改正,就牺牲几十条鲜活的,本该能为这个社会创造更大价值的情况下,值得吗?
人命不该比较,可是当天平严重倾斜,已经不需要比较的情况下,为何还要这样做?
法律,是为了保护人,以人为本,是为了社会安定。
因一人,导致牺牲数人,引起社会动荡,仍然死不悔改,仍然继续施行,那请问,这是法律吗?
哪一部法律罔顾无辜人的命,去保护一个害人者?
是!
生命没有高低贵贱。
但是生命有重量!
创造的价值也有好坏之分。
无数个可以创造好价值的人去换取一个创造动荡制造隐患的人,有可比较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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