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零三九章、言语世故(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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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由之一,是身为志在沙场的西凉男儿,应当习惯生离死别,不必拘泥于繁文缛节中。不畏生死去杀了贼寇报仇雪恨,就是对父母尽了最大的孝心了。

  另一个理由,则是华雄守孝对身体不好。

  虚岁十六的年纪,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守孝中不沾荤腥的规矩,会让华雄的身体变得孱弱,对以后征战沙场不利。

  “百日足以。”

  他是这么说的,“我辈男儿,当有取舍。时逢朝廷多事之秋,汝早一日投身行伍,就有多一分建功立业的机会。”

  而盖勋的到来,则是出于半公半私的心思。

  公事,是在华雄提着贼寇头颅而归的时候,县里的小吏就上报了。作为官府的责任,他们需要核实华雄有没有误杀无辜。

  杀人者死!

  这是汉高祖刘邦还没有夺得天下时,就有的“约法三章”。

  现在贼寇的身份核实了,他要来嘉奖华雄一番。毕竟大汉朝是以孝悌治天下的。作为太守,宣扬孝悌、嘉奖孝行是本分。

  而私事呢,则是羌乱。

  早在华立夫妇被杀的时候,他就跑去落门聚的渭水畔和夏育聊过一次了。

  本着华立提过华雄有志投身沙场、为国效力的理由,又基于夏育对华雄的评价,让他觉得将华雄拉入行伍,也许能对羌乱有些帮助。

  退一万步来说,只身去为父母报仇就能证明华雄有勇力了。再怎么不济,也能得到个冲锋之才不是?

  当然了,出身官宦世家的盖勋,不会傻到落下,劝人不要为父母守孝的口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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