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四二章、可为贼否(2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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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西凉叛军声势大盛的关系,广汉属国(阴平)的都尉高颐,也起了别样的心思。

  【注:属国行政级别为郡,不设太守,而设都尉,掌军政大权,护境内羌胡不起叛乱。】

  他觉得大汉朝廷无力将凉州叛军平定,而自己牧守的辖区,毗邻着白马、钟等化外羌胡,以后也难免会成为城门失火遭殃的那只鱼。

  这种事情,是必然的。

  那些化外羌胡,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

  一百多年来,每一次西凉羌乱起,和凉州接壤的广汉属国,都会迎来战火。

  而作为属国都尉,守土有责。

  迎战,以麾下那一丁点兵力,要么战死;要么被俘虏,沦为笑柄。

  不战而逃,就会被朝廷追责,还连累了家族的声誉。

  思来想去,他索性就一不做二不休,趁着依旧在任的时候,大举搜刮钱财,偷偷运送回去家族所在地。

  就当是为家人,谋求未来崛起的希望。

  是故,王家这支过境的商队就倒了霉。被高颐暗中指使阴平氐人雷姓部落,给劫了。

  顺带的,也让王家一下子就陷入了水深火热中。

  那批交易的物资,是好多个羌胡部落拼凑的,如果不能顺利的变成钱粮和刀兵器械回来,王家绝对会吃不了兜着走。

  毕竟在羌胡部落里,更加注重利益,礼仪没有什么生存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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