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古人直播从重婚案庭审开始 第79节(4 / 7)
姜海蓝出示的第四组证据是陈小瑜和廖宗虹的电话录音。
“证明廖宗虹最后购买了青兰小区3栋606号房,并拒绝向原告支付中介费的事实。”
录音资料是以光盘的形式的提交的,毕竟律师们总不能把有录音的手机提交给法庭。
但是在法庭上嘛……
朱凌薇问姜海蓝,“你手机里有吗,直接放一遍吧?”
姜海蓝点点头,她有。
姜海蓝拿出自己的手机,点开同原告工作人员陈小瑜的vx对话框,播放了对方发给她的录音材料。
一分二十六秒的录音。
廖宗虹承认自己购买了青兰小区3栋606号房,但他认为自己并不是通过陈小瑜和冯宇浩的介绍买到了这套房子,拒绝向陈小瑜支付中介费。
是通话录音,廖宗虹也没什么好否认的,那就是他自己的声音,是他自己说的话。
“录音是真的,但是我认为我并不是通过他们中介公司的帮助买到了房屋,所以我不该付钱。”
第五组证据是一张vx朋友圈截图。
姜海蓝说:“这是被告发的朋友圈,被告乔迁新居,决定于2023年1月1日举行乔迁宴。这上面写的新房就是d区金华路青兰小区3栋606号房。”
被告拿过去看了一眼,依然对这组证据的真实性不持异议,只是认为自己不应当支付中介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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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廖宗虹最后购买了青兰小区3栋606号房,并拒绝向原告支付中介费的事实。”
录音资料是以光盘的形式的提交的,毕竟律师们总不能把有录音的手机提交给法庭。
但是在法庭上嘛……
朱凌薇问姜海蓝,“你手机里有吗,直接放一遍吧?”
姜海蓝点点头,她有。
姜海蓝拿出自己的手机,点开同原告工作人员陈小瑜的vx对话框,播放了对方发给她的录音材料。
一分二十六秒的录音。
廖宗虹承认自己购买了青兰小区3栋606号房,但他认为自己并不是通过陈小瑜和冯宇浩的介绍买到了这套房子,拒绝向陈小瑜支付中介费。
是通话录音,廖宗虹也没什么好否认的,那就是他自己的声音,是他自己说的话。
“录音是真的,但是我认为我并不是通过他们中介公司的帮助买到了房屋,所以我不该付钱。”
第五组证据是一张vx朋友圈截图。
姜海蓝说:“这是被告发的朋友圈,被告乔迁新居,决定于2023年1月1日举行乔迁宴。这上面写的新房就是d区金华路青兰小区3栋606号房。”
被告拿过去看了一眼,依然对这组证据的真实性不持异议,只是认为自己不应当支付中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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