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集体中邪(3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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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花的尸体应该没有处理吧!”秦泽接过资料好好看了看,然后抬头看向小王低声问道。

  小王微微皱眉,他有些好奇的看了一眼余呈曜然后神色里有些犹豫。秦泽对他点了点头,他才回答道:“在警局的停尸房里放着,这段时间没人动过!”

  “好,那你先回去,尸体不能让任何人动手脚!知道吗?”秦泽的话很严肃,让小王不由紧张了起来。

  估计是上下级时间长了的原因,两人的配合还是很默契,对于秦泽的命令,小王没有一丝犹豫点头离开了秦家大宅子。

  此刻余呈曜才打开了档案袋,上面清楚的记载着口供。秦春华:性别女,年龄38岁。身份背景:锦绣酒店老板娘。

  然后就是关于案子的口供了,据口供记载。当日林花阿姨进入锦绣酒店要求拿回工资,而他是自动离职,根据合同协议。锦绣酒店可以不给与结算工资,然而林花却死缠烂打,最终进入卫生间之后对秦春华行凶。

  然而秦春华一番闪躲抵挡之下不小心把林花推到了洗手台,林花不慎撞到水龙头而死。

  根据检验尸体的照片,林花的后脑确实被水龙头伤到一个窟窿。而秦春华也出示了受害伤口,并且留了照片为证据。

  还有一份是人证资料,姓名:周大同,性别男,身份,客人。

  根据他的口供,是当时他上卫生间的时候听到了女卫生间有人喊救命。他当时要去施救却发现门被反锁,于是他破开卫生间的门。正好看到林花持刀行凶的一幕,而秦春华也正在这时,秦春华推开林花持刀砍向她的手臂。

  而林花也是不慎撞击到洗手台的水龙头之后死的,他亲眼看见全过程,可以证明秦春华是自卫杀人。

  这一系列的证据让余呈曜眉头紧皱了起来,如果这些资料都是真的,那么秦春华确实是可以被无罪释放。

  但是这些证据的背后又是否还隐藏着别的东西呢?这还需要考证,他看完资料之后转头对秦泽说道:“我要亲自去看一看证人,以及秦春华,重新了解一下当时的情况!”

  “这个没问题,如果你方便的话,我马上就安排!”秦泽说着就拿出了电话,余呈曜见状点了点头。

  他现在也没有别的事情,翻案的事情必须尽快完成。不管这件事情是不是与那个女鬼有关系,但余呈曜觉得这其中必定有某些牵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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