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论买房后立刻办房产证过户登记的重要性(3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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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看到沈廷扬的回信,里面强调了自己无论如何一定完成杨阁老的使命、还说了郑家有多么完善的情报网、消息多么灵通,得到熊文灿下狱讯息的时间,竟然不比杨阁老您晚多少……

  看完之后,沈廷扬好歹也在杨嗣昌心中留下了一个“勤勉”的影响,也充分认识到了这个任务确实有难度,要是后续能做好,一定得好好嘉奖。

  ……

  话分两头,

  随着时间进入六月初,苏州这边,距离沈廷扬最初穿越也有十来天了。

  十天《大明律》研究下来,他也总算把“如何犯一个需要被提到南京复核的案子”的计划,初步想出来了。

  不得不说,沈廷扬的思路,最终还是被《红楼梦》的路径依赖所吸引。他想到的办法,也跟薛蟠“跟冯渊争买香菱、打死人命”比较相似。

  但具体细节和违法性设计上,还是截然不同的。

  因为沈树人毕竟有后世的法律思维,他对“物权和债权”的差异认识度,绝对比任何一个明朝人都深刻。

  所以,他一开始就想设计一个“先买的人没有登记或者交付,只有契约,而他作为后买的人,有登记和交付,有官府登记过的公信力证据”,

  这样一旦先买的人上门争夺,那就是“抢夺奴婢”,或者“私闯民宅”,如果对方主动挑起冲突,就算反击打死了也不犯法。

  而且,沈树人还详细查阅了《大明律》,还真就找到了一些可以加以利用的边缘条款。

  这事儿用法言法语说起来比较复杂,但是用人话翻译一下、举个例子,就很容易让人听懂了。

  比如,就拿《红楼梦》上薛蟠打死冯渊的案子来说,曹雪芹原本写这个案子,是想抨击“封建豪强恶霸有多嚣张”,

  但显然曹雪芹只是个文学家,同时也是法盲。这个案子只要稍微调整一些细节,薛蟠就可以无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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