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强拆案的赔偿(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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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湖出这笔钱?”

  “名义上当然是邓国明的银桥公司支付,但东湖的代表参加了,银桥公司和东湖有着合作关系嘛。打官司肯定扯不到人家东湖,银桥公司是独立法人。”赵征红又用吕绮的水杯在饮水机上倒了杯水,“老妹,你帮我参谋参谋,这个结果,陶总会满意吗?”

  “我不知道。但我可以告诉你,陶总一定会问你平泉市的赔偿标准,”吕绮想起上周第一次在陶唐办公室汇报的情景,“咱们这位新老板重视规矩,这可以肯定。”

  “赔偿标准不一样的。因为案子被定性为过失伤人,而这边也要负一点责任,如果按这个计算,怕没有这么多。”赵征红琢磨着。

  “那就好交差了。”

  “关键是李素艺。恐怕你得出面做做工作,她同意了,签字就可以拿钱了。要是不同意,事情就拖下来了……”

  “你见过她了?”

  “谁?”

  “李素艺啊。”

  “我见她干嘛?”

  “嘿,你代表公司为她争取权益,不见苦主怎么行?”

  “我让韩瑞林找过她。回话说要100万。真是穷疯了。不,不是李素艺说的,而是她爸。”

  “啊,差点忘了,既然是过失杀人,总有个凶手吧?不会花点钱就不追究了吧?”

  “追究。怎么不追究?市委王书记亲自做了批示,公安上心着呢,凶手已经确定了,不过逃了,正在缉捕中。就是因为这个,银桥公司很不满意,大概觉得又罚又打太亏了吧。”

  “不会是演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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