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哥俩好(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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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岚一吆喝,“咱们打野去!”

  还在吃干货的胖九瞬间眼睛发亮,腆着个大肚子凑过来,“十九,带带我!带带我!”

  “走着!去溪边。”

  林岚已经很久没有干过摸鱼的活儿了,小时候被父母散养在农村,可没少祸害自家爷爷的鱼塘,这摸鱼的本事也不知道还有几分。

  爬树掏鸟窝、套山鸡,估计这些官宦子弟见都没见过吧。

  跟着林岚走的,瘦猴老七、胖九和年十四,都是比较熟的。林岚交朋友,不喜欢交那些端着的。当然比起外边,文德书院彪悍的山长统治下,那种酸秀才自命清高的独傲已经少见了,但是让陆八,文十几个跟着摸鱼捉鸡确实有些强人所难了。

  这样的编号,是一开始进入书院的时候就诞生的,开始都比较生分,用这样的代号明显好记住,等到时间一长,也就懒得换了。

  林岚的手段还真了得。瘦猴和年十四俩上下一截流,林岚长衫一掀,裤腿、长袖一卷,没有多少工夫就摸了四五条肥鱼。

  “哎哟,九儿,等你这火生起来,这鱼都等不及了!”

  胖九一脸的灰土,尴尬地笑了笑,挠着头道:“十九、老七、十四,你们先弄着,我去看看十九下的套子逮着货没。”

  见到小胖墩跐溜跑走了,林岚摇头笑道:“真不知道胖九儿以前是怎么熬过来的。”

  “十九,这你就小瞧人老九了。你知道咱们哥儿几个,谁最富得流油吗?”

  “你吧?”

  瘦猴老九一边杀鱼一边说道:“十四和我都是勉强过日子,要说真有钱的,还得是老九。那一手文章写的,夫子经常地给八分、九分,而且史学、律学也十分了得,若不是这张嘴馋了点,不然早就可以住单间了。”

  林岚终于吹着了火,将一团枯了的杂草放了上去,道:“看来老九将来仕途无忧啊。”文章写得好,这科举自然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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