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3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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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

  “我看姑娘年轻,便少算些,只先收十两,解了这位公子的热疾,至于以后调养的药材,姑娘可慢慢筹来。”

  “我身上没有现银,你看这个金钗可否抵了药费?”

  韶声从头上拔出一支金钗。钗上用金丝缠着芙蓉,芙蓉以红玉做花蕊,花间立着金丝编成的蝴蝶,稍有动静,便会轻轻摆动,栩栩如生。这支金钗十分贵重,是韶声专门为去梅府赴宴选的,也是她非常喜欢的物件。柳府是清贵人家,不喜女儿佩戴金银,嫌其流俗且奢靡,更爱玉石等朴雅之物。因此,这钗也并非从府中而来,乃是韶声向母亲恳求许久,才在瑞宝斋定下来的。

  但医馆的大夫却面露为难:“此物虽不凡,但于我实在无甚用处。姑娘不在家中为这位公子延医用药,定然是有难言之隐。我若将此物拿去当铺,未免惹人怀疑。若拿去融了金珠子,勉强也能抵了这十两银子的费用。只是我看,它应当是姑娘的心爱之物,若是融了它,姑娘可不能反悔。”

  “你用就是。”韶声咬牙同意。

  “姑娘客气。”

  安顿好齐朔,韶声又想起方才大夫说过的话,总不能把人总放在在医馆里,要找个地方让他呆着。

  经过张大与大夫轮番要钱,她很知道他们都指着她的钱。

  故而,她熟练地取下一双耳坠,并头上几支副簪,将它们都交予紫瑛:“寻个日子,把这个当了,再去在城南找个合适的院子,悄悄赁下,不要声张。”

  “就在这几日吧。”韶声又补充,“要是缺人手,便找张大帮你。你们今日都见了那尸体,也把人搬来了此处,想必不会互相告发。”

  “是!小姐。”紫瑛喜气洋洋地接过。

  这对金红的耳坠,及零碎几支小簪,与方才的金钗同属一套。也是以轻细的金丝编成芙蓉,再以红玉缀在花心。

  虽不够买下一处京城的房产,但赁个一年半载,确实绰绰有余。

  紫瑛当了这些,帮韶声办完事,还能自己留下不少银钱。她当然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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