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18)(6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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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法医推测,二者的死亡时间相差了起码得有二十四小时以上。

  这样一来,案子便十分不可思议了。

  因为,这就意味着,凶手在杀害女被害人后,在二十四小时后重返犯罪现场,又或者干脆在尸体旁边生活了一天,再举枪自杀。

  不管是前者还是后者,这都实在太匪夷所思了,实在有违正常人的思维逻辑,简直堪称变态了。

  就在法医还在纠结着这诡异的时间差的时候,另一项证据出现了。

  凶案发生时,有两个少年恰好在别墅附近玩耍,听到了枪响声。

  他们俩异口同声咬定,一共听到了三发枪声,两发间隔时间很短,最后一发则隔了约莫五分钟。

  而警方已经证实,现场作为凶器的沙漠勇士一共击发了三颗子弹,两颗打中了女死者,一颗则留在了凶手自己的脑袋里。

  若是少年们的证词无误,凶手与被害人的死亡时间只差了五分钟,理应不会出现如此明显的尸体腐败差异才对。

  没办法,探员和法医只能重返案发现场。

  这一次,他们终于发现了造成这种奇特的腐败差异的原因。

  当地是沙漠地区,昼夜温差明显,午间阳光直射时,地面温度接近四十度,而夜间气温又会降到十到十五度左右。

  案发现场是一栋别墅,女死者中弹后倒在了落地窗前,而落地窗朝向西南方,窗帘是敞开的状态。

  如此一来,沙漠地带的午后日照便会携着高温与暑气照到女死者的遗体上,令她的体温升高,变成最合适细菌生长的温床。

  而凶手是在玄关的角落吞枪自杀的,那儿刚好是楼梯与墙壁的夹角,完全照不到太阳光,比起被害人所在的位置,显然要凉快上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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