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23)(4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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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乐乐一面哭,一面把浑身是血的弟弟扶去了医院,从此之后,群租窝棚里便再没有人敢欺负这对小姐弟了。

  两人在贫民窟呆了半年。

  那段时间,乐乐靠一双巧手找了份荷官的工作,阿虎则靠拉黄包车为生。

  但在七十年代末的金城,哪怕你只想卖力干活赚点辛苦钱,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阿虎脑子不灵光,搞不懂行业内的弯弯绕绕。认庙门、拜码头,打点疏通保护费,他一样也不晓得。

  终于,有一次,阿虎深夜收工后独自回家,被几个人堵在了路上,拳打脚踢一顿收拾,硬是要抢走他口袋里的票子。

  哪怕时隔三年,阿虎依然记得,自己那时身上有五十二块四毛五分,差不多相当于他和乐乐两人一星期的饭钱了。

  所以即便他被揍得鼻青脸肿、嘴角开裂、额头渗血,依然死死拽住那五十二块四毛五分钱,任凭那五人拳打脚踢,依然不肯松手。

  就在他以为自己会被生生打死的时候,他听到了一个声音:

  嘿,我最看不惯人多欺负人少的了!

  紧接着,便有一个高大挺拔的身影毫无预兆的跳进战圈,一脚就踹飞了其中一人。

  阿虎抬起头,一只眼睛被血糊住,便用另一只眼去看那突然出现的男人。

  当时他倒在地上,从他的角度,只能看到对方黑色t恤的下摆和款式骚包的破洞牛仔裤,腰上挂着什么东西,在路灯下金光闪烁。

  这便是他和殷嘉茗的初见。

  彼时殷嘉茗也才刚刚年满二十,但身手已相当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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