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四章 驭兽之术(1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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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佛渡有缘人。

  次日一大早。

  凌州谭家喜得贵子,生下一大胖小子。

  暂且称他为谭公子吧。

  这小子一出生,全身就生满了痤疮,方圆百里,四处求医,均无一丝疗效。

  令人啧啧称奇的是,这位谭公子打小聪慧过人,读书过目不忘。

  原本以为可以轻松考取功名,可以让全族老小过上衣食无忧的轻松日子,可没想到谭公子命中没那个福分。

  尽管腹有诗书气自华,每每考完下来,均已名落孙山结束。

  好在家境尚算不错,不至于为了生计四处奔波忙碌。

  读书的同时,谭公子习上了养猫的爱好。

  特别是在多次败北之后,他便将所有精力都集中在养猫上。

  从此,不分白天黑夜,整日与猫为伴。

  每每相猫之时,谭公子心中都有一个念头,固执地认为猫会说人类语言。

  每当他看到有野猫从屋顶上经过时,他都会主动开口追问,

  “路过的少侠请留步,汝能言人语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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