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八章:津门风云(二)(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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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万马克按当下汇率计算,相当于十万日元,五万美刀,差不多是大洋十万元。这在当时,是一笔巨大的财富。

  此时,岛国普通人一个月的收入也就几十日元,十万日元足够晴子风光了。除此之外,他还精挑细选一批珠宝,让晴子拿回去打点关系。

  之所以没立马安排晴子走,因为在这期间,她还需要在津门成立家公司,并委托律师在欧美各发达国家申请‘护翼卫生巾’的专利。

  饭要一口口吃,任自强脑子里新玩意多了去了,像新式内衣、箱包等专利,要等晴子带领公司初步走上正轨以后再逐步推出。

  之所以先在津门成立公司而不选在保定府,有众所周知的原因。无他,用现代投资眼光看,当下保定府的投资环境极差。

  涉及到晴子岛国人的身份,保定府明里暗里的反日情绪倒在其次,尤其受不了当今官府的****和苛捐杂税。

  而且保定府两年后在小鬼子全面侵华时必将受到战火波及,一个不慎新建厂区毁于战火,到时说理都找不到地方。

  比较起来,晴子先在津门租界区开办公司,反倒有很多便利。各国租界对做正当生意的岛国人不存在多少歧视和排斥,基本遵循商业规则行事。

  看到任自强为自己筹划的如此周全,晴子一时热泪盈眶,铭感五内,无法言说。

  “好了,晴子,这不算什么?我所做的这一切不都是为咱们以后的幸福生活不是吗?”

  到这个份上,任自强还不忘了对她‘洗脑’。其意思不言而喻,忘记你的岛国以及为之效忠的狗屁天皇吧!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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