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 喜禄有大事(4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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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后世,十六岁是读高中的年纪,跟花儿一年鲜嫩,这要谈恋爱的话,那就属于校园早恋。

  通常大学毕业是二十二三岁,所以到了二十五六岁,才会被“父母们”认为是最适婚的年纪。而在一些一线城市,过了三十才结婚,也是常见现象。

  而在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这会儿,人们结婚观念普遍很早。

  女性满十八岁就可以登记结婚。

  从这个意义上来讲,阿兰如今是十六周岁十七虚岁的年纪,和张喜禄偷吃禁果,倒也不算太早。

  所以张喜禄说起来,自然是堂而皇之。

  韩春雷问道:“那你们现在是怎么个打算?”

  张喜禄道:“我打算把孩子打了。但我去医院问过了,打胎不但要结婚证,还得有单位的介绍信。就我和阿兰这情况,连结婚证都没有,更别提介绍信了。”

  阿兰是在香港人的厂子里打工,压根没有介绍信这个说法。

  至于天乐歌舞厅,倒是挂靠在街道的企业,其实一定要开个介绍信也不是不可以。但是,张喜禄和阿兰都没有结婚,谁敢担这个责任给他开这个堕胎的介绍信?

  况且开了也没用,没有结婚证,医院也不会接受的。

  说到这儿,张喜禄又自斟自饮了一杯酒,恼道:“我和阿兰没结婚证,哪家医院都不敢接手。我找了豪哥帮忙,但他也找不着路子。所以我今天才来你这。”

  这回,韩春雷终于听明白张喜禄的意思了,他哭笑不得地问道:“喜禄哥,你不会是想让我,帮你们找堕胎的路子吧?”

  “嗯呢。”

  张喜禄重重地点了下头,道:“我在深圳这么些朋友里,就属春雷你最有本事了,而且你现在生意好,人面广,所以我就想问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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