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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吃到没朋友!

  而且还是那种不需要经过多少加工,哪怕你厨艺真的一般般,也能体验到的好吃!

  这个好吃。云青给几只毛绒绒夹金枪鱼。

  嗷嗷呜~馒头一头栽进碗里。

  小嘴巴一舔,小奶牙一咬,就将那块金枪鱼刺身吃下去了。

  巴兹巴兹的咬了两下,馒头歪了歪脑袋。

  云青:嗯??

  这是什么反应,应该是觉得好吃的吧。

  于是云青又给几只毛绒绒夹刺身,但很快他发现金枪鱼刺身在毛团子里好像不太受欢迎。

  比起刺身,他们更喜欢吃云青亲自动手做的红烧带鱼。

  带鱼烧得非常入味,骨头也是脆的,甚至能从主骨里吸吮出香味儿。

  最后,馒头以绝对的主场优势,霸道地包揽了那碟红烧带鱼的三分之二。

  云青:想了想,云青想到一个理由。

  噢,可能是没有芥末吧,刺身缺少芥末,总会差那么一丁点。

  说实话,这一顿饭云青吃得相当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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