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二节:杀青(4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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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束了在青海的拍摄之后,接下来就是要开始做后期了,不过还有音乐网站这档子事横在中间,所以沈欢先把做后期的事放了放,把剧组这边的事彻底搞定之后,又跑去了尚海,和爱乐那边的人见了一面。

  他们是约在对方的公司里面见面的,正好也让沈欢这个一直幕后老板看看具体情况是怎么个样子。

  总的来说,就是一个小公司的规格,比梦工厂一开始的公司规模高上一些,但是和现在的梦工厂公司规模相比又要低一些。一路走来,可以看到公司的氛围比较低沉,只有沈欢的到来让这公司的员工们兴奋了一些,窃窃私语起来。

  一个大歌星突然上门来,这还是他们没有遇到过的情况,而且这个大歌星以后可能会成为他们的老板呢!——这两天,公司里来了一些人把公司翻了个天翻地覆,听说是艾总要出售公司了,这也是这些员工为什么气氛如此低沉的原因了,都怕自己被裁员。

  只是他们的老总艾松在前面领路,他们倒是也不敢上来要签名什么的,只能远远地看着,窃窃私语。

  最后以沈欢为首的收购团队在艾松的领路下,进入到了他们公司的会议室里面坐下。

  “沈先生你也看到了,我们公司的规模还是不小的,当然,最主要的还是我们爱乐的市场份额,相信在你们的调查下,对于这些数据也都是非常了解的。”

  艾松是一个戴着厚厚眼镜的男人,身材一般、年龄不大,看起来也就三十来岁。

  他刚才在带沈欢他们进来的路上,双方已经客套过了,所以他现在坐了下来也没有再多废话,直接说起正事来。

  “从这些数据来看,400万肯定是一个不能接受的数字。”

  艾松语气上是很斩钉截铁的,脸上表情也很坚决。

  沈欢他们这个收购团队的主事人雷壮就坐在沈欢旁边。

  这是一个四十来岁的男人,身材有些发福了,肚子把那身高档西装顶得有些难看,面容却修饰得很是整洁干净,虽然不帅,但看着挺舒服的,还有些儒雅的感觉。

  他听到艾松的话之后,看了沈欢一眼后,直接就开口反驳了:“艾总你说的没错,对于贵公司的市场份额,我们确实很了解,不过对于贵司的报价我们同样无法接受——800万?你们去抢好了。”

  也不等艾松反驳,雷壮就自顾自地说了下去,一张嘴巴犹如机关枪一样叭叭叭停不下来:“艾总你应该知道,爱乐是用什么样的手段在市场上存活下来的吧?是利用现行法规的不完善,采用转链的方式行盗版之实,窃取他人的劳动成果,却不用付出成本,这样才能够存活下来、发展到如今,但是末日即将来临。艾总消息灵通,相信不会不知道政府方面的消息吧?一旦等到网络版权法规立法成立,贵司仗以立足的资本就将会彻底消失,到时候贵司迎来的将会是灭顶之灾,届时别说是400万了,就是40万,你看有人会愿意接手这个盘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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