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百一十七 曹操和王粲的攻守同盟(4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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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魏律规定,一旦有人举报官员贪污渎职,朝廷必须立刻立案侦查。

  官员职位在二千石以上的,需要立刻由刑部、御史台和司隶校尉三司会审,一起调查此案,且案件审判过程需要实时上报皇帝。

  皇帝本人需要对这个案件的全过程了若指掌。

  最后,再由三司会审确定官员是否有罪,如果有罪,再根据法律判处其子孙三代禁锢不得为官。

  当然,法律里面不会讲明白皇帝对于审判有着决定性的意义。

  毕竟法律本身是为了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

  郭某人作为统治阶级的最顶端选手,如果不能直接掌握审判流程的话,简直就是对皇权的极大侮辱。

  这条法律确定之后,郭某人就等于手里多了一把针对官员们的武器。

  看谁不爽,直接禁锢你子孙三代。

  于是郭某人的权威大大提升了。

  魏律之中没有规定官员一旦遭到弹劾就要自己主动停职之类的。

  所以就算被非常严重的弹劾了,王粲也没有停止过工作,而是上了一道奏表为自己鸣冤,接着就继续办事,继续制定商税法案,并筹备反击。

  枣祗上表为自己的两个部下鸣冤,接着也继续工作,筹备反击。

  无辜躺枪的曹洪得知此事,被吓得脸色苍白,赶快上表给郭鹏。

  曹洪说他绝对没有侵吞土地,他一直都在老老实实的嘱咐家人做生意,不曾打起过土地的注意,还请郭鹏明察,还他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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