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五章开始肉搏(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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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连那些身上着火,却没有立时被烧死的丧尸,也因为雨水从天而降,将他们大脑的温度降低下来,从而都保住了生命。

  由于,火焰燃烧的时间太短,怀仁负责的这队传令兵丧尸群,只有最核心被汽油沾到的十几只被烧死,剩下的依旧保持阵型,向他们来时的方向前进。

  赵长歌那边,火比怀仁这里多烧了一分钟左右,效果稍微好些,但活着的丧尸仍在一半以上。不过,他那里的丧尸,因为中间被烧焦尸体多的原因,阵型变得散乱,对付的难度降低了不少。

  “杀!”

  有些事情,明知困难重重也要去做,这是每个枭雄成就霸业的路上,必须经历的坎坷。怀仁这声杀,既是喊给赵长歌听,也是在给自己听,以坚定那股所向披靡的意志。

  喊完之后,怀仁就将摩托车扔到一边,一手持步枪,一手拔出大宝剑,挡住八十多传令兵丧尸的去路。

  怀仁的枪法并不好,甚至可以说是很差,毕竟他前20多年,都没有接触过这个玩意,眼下不可能像小说中人物那样,摸摸枪就百发百中,说打左眼绝不打右眼。

  砰砰砰!

  虽然明知自己的枪法不好,但怀仁的第一选择还是开枪,毕竟子弹没有性命值钱,能消耗敌人一些就消耗敌人一些。战争,实际上打的就是消耗,就算个人再勇武,也无法靠自己去面对千军万马。

  枪法不够,距离来凑,怀仁在离着敌人不到两米的时候,才选择开的枪。两米距离,再减去他的臂长和枪长,说是将枪口直接顶在敌人脑门儿上也不为过。

  不过,敌对引导者,充分吸取了前几次的教训。怀仁面前的敌人,不再像上次那样,只知道闷头赶路,而不主动攻击他人。

  或者说,这次的敌人更具侵略性,上次敌人最多是防守反击,而这次,看架势是要把拦路者撕成碎片。

  就在怀仁将枪口顶上去,刚刚开了几枪之后,丧尸群便在中间分开,大有要将怀仁,包围在里面的势头。

  没有办法,怀仁只得加快步伐向后退,如果真的陷落在里面,就算不被丧尸咬到,也会被各种长柄武器往身上招呼,最后最好的结果,就是给自己的脑袋来上一枪。

  对于一个菜鸟而言,边快速后退边开枪,无疑是个艰巨的任务。所以虽然双方距离很近,但因为身体的不断起伏,使子弹全部失了准头,一个弹夹打光,只打死七八只丧尸,其中还包括最初没动时的两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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