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章 做人要讲良心(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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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元561年十月,高演实在受不了了,出去散心。

  他便和几个随从一起去郊外打猎,希望借此把内心的愧疚消除。

  哪里知道,高演的马受惊跳起,把他从马上重重摔下,当场折断他的肋骨!

  真是见鬼了!

  高演觉得,这就是他杀死侄子的报应,这就是他不信守承诺的报应!

  这在高湛看来,简直就是想多了!

  高演受伤以后,病情急剧变化。

  他神志稍一清醒,就想起自己一旦死后,应该由谁来继承皇位的大事。

  他本来已立自己的儿子高百年为皇储,但细细一想,又有些心惊肉跳,他觉得自己欺负高殷年幼势单,杀君篡位。如今谁又能保证自己死后,长广王高湛不会把自己的儿子杀了?然后篡位当皇帝?何况高湛并不是那种仁义之人!

  高演斟酌再三,他觉得万全之策是改立皇储,另立高湛为皇位继承人。

  到了十一月,高演诏令长广王高湛继承皇位。同时又给高湛写了遗书一封,哀求高湛说:“我死后你要好好对待我的妻子儿女,千万别学我的样!”

  他做完这些事后,溘然长逝,终年27岁,葬于文靖陵,谥号“孝昭皇帝”。

  高演虽然杀死侄子,夺取皇位,也算有污点之人,但他还没坏到彻底,还有良心,也算是不错的皇帝。

  他做皇帝两年时间里,也做了不少好事,比如,他下了诏令:官奴婢六十岁以上的,一律豁免为自由人。这是对卑贱身份之人重视。

  他又下诏:廷尉、御史中丞等执法官必须以法量刑,徇私舞弊者处以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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