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7【新盐法】(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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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然让里甲长官分销官盐,而且还按人口给定额,不是逼着老百姓买私盐吗?如果不买私盐,官盐定额根本不够吃!

  在明朝中后期,全国老百姓吃的食盐,三分之二以上都是私盐,都是不用给朝廷交税的。

  朝廷官员自然知道里甲长官不靠谱,于是在万历年间,又出现“官盐店”。

  全县老百姓,只能在官盐店购买食盐,一是造成百姓买盐不方便,因为很多农民一辈子不进城;二是把利润转给官盐商,里甲长官好歹还悠着点,商人可不管百姓死活。官盐店的官盐商们以次充好、哄抬盐价,逼得老百姓只能买私盐,清末甚至出现官盐店逼得百姓造反的情况。

  但是,官盐店不设又不行,里甲长官太难管理了,王渊这次还得被迫设置。

  为了避免垄断现象,每个州县,至少要有十家官盐店,各店铺老板不允许有五服之内的亲戚,三代以内不得有做官之人。巡按御史,这次主要巡查的就是这个,弄虚作假者一旦被查出,直接打入贱籍,有功名的还要被剥夺功名!

  官盐店经营执照,十年更换一次,由巡按御史统一组织换牌。若被查出一次问题,所涉及的巡按御史降级一等;若被查出两次问题,所涉及的巡按御史直接罢官!

  至于“盐钞银”,不再让皂吏逼催百姓上交。

  州县去省级盐运司拿货,今后没有定额限制,给钱就能买到。提多少货,省级盐课司就计多少税,“盐钞银”直接计算在盐价当中。省级盐运司、省级盐课司、州县官员,三个方面互相监督,各自有各自的利益,想要三方勾结是很难的。

  怕就怕,省级盐运司有货不发,悄悄当私盐卖掉——这是最重要的关节点,一旦省级盐运司限制供货,王渊的改革就彻底失败。

  因此,巡按御史还得死盯着盐运司,州县长官就是御史的眼线。因为知州、知县有利益在其中,如果盐运司有货不发、悄悄私卖,他们肯定主动给巡按御史报信。

  今后,巡按御史的政绩,以巡查地方盐务为主。

  王渊甚至想设立专管盐务的巡按御史,这跟巡盐部院的职责并不重叠。前者巡查州县盐务,盯着的是终端;后者巡查盐场盐务,盯着的是起点。

  没有什么制度是完美无缺的,王渊只能尽量分化利益群体,让他们为了利益互相监督。同时又加强中央巡查,时时刻刻高悬利剑,把各方面的贪腐都控制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另外,为了方便百姓到城里买盐,携带五斤以内的食盐不算走私——你想钻漏子也可以,组织两百人运一千斤私盐,这是完全合理合法的,就看你能不能回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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