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8 修例风波.始(6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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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督秘书拿着两份文件上前。

  港督接过文件,认真阅读片刻,点点头,出声道:“向市民征集意见吧。”

  “yes,sir。”唐加利收回文件,表示领命,正面退出办公室。

  而所谓向“市民征集意见”不过是港岛政府的面子工程,发布一下看看市民的舆论有多大,是不是在可接受范围。

  至于“市民的意见”?

  那不好意思啊!

  没吊用!

  当天上午,《港督府修正‘警例’公告》在“无限电视台”,大公报,商报等十几家电视及几十家媒体上正式公开。

  1997年港岛未回归前,港督府下设“立法局”,无“立法委”,亦无“立法会”,一切法例修正由立法局提出,律政司参考,港督府签字生效。

  港督府如果需要,稍稍朝底下官员交代一声,律政司、立法局马上即可配合。

  要知道,律政司、立法局、百年来都是英方势力的固有范围。

  从未让过寸步!

  别意外!

  港岛立法等于独裁立法!

  殖民地丧权辱国,市民天生低等,独裁实属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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