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27(3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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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汤姆,你觉得哪里违和?”

  凯尔西出言缓解气氛,“是纵火案的现场有富兰克林的东西?还是他与某位受害者认识?”

  歇洛克的视线从雷斯垂德身上淡淡扫过,暂时没对他说什么,而正色回答凯尔西:“第三次案件中的受害人詹姆斯,他与富兰克林曾经出现在同一酒吧。时间是八月二十。”

  那就是五十天前。

  八月二十,富兰克林经历了火灾,刚出院不久。

  连环纵火案,第三次作案在九月十三,一栋便宜租房被烧。

  根据报道,詹姆斯是六起案件中伤得最严重的受害人。他在逃跑时,眼睛被着火木头砸中,双目失明了。

  凯尔西理清时间线,“仅凭两者在酒吧打过照面,不足以怀疑什么。你询问过詹姆斯,他与富兰克林认识吗?”

  雷斯垂德也看向歇洛克,他完全不记得有这一段供述。

  歇洛克给出否定答案,“下午我去找了詹姆斯,他确定自己不认识富兰克林。”

  雷斯垂德瞪双眼,只表达一个疑问:都不认识,还有什么问题!

  歇洛克却取出怀表,看了看时间,“夜间九点十分,距离昨夜富兰克林的死亡时间大约还有一两个小时。现在坐马车前往现场,正好能重现昨夜的情况。”

  雷斯垂德再瞪眼,左看看右看看,真没人回答他的疑问吗?究竟什么还要去现场?

  凯尔西却懂了,歇洛克察觉的违和,一定就在富兰克林的住所。那就去走一趟,“还需要我带什么吗?”

  歇洛克摇头,“要带的是头脑,这点你从来无需我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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