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凝视(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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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阵急促的敲门声陡然响起,在凌晨的深夜回荡,如此清晰。

  林静只好认命地爬下温暖的床,与往常一样去给应酬回来的俞泽远开门。

  满身的酒气。林静讨厌酒精,讨厌醉汉。她已经不再是那个会因为自己尚有利用价值而暗暗窃喜的白痴了,她乖顺地接过俞泽远的大衣,却在心中唾弃他身上的腌臜。

  今天的俞泽远还没有醉到不能自己洗澡,林静看着他指挥自己煮醒酒汤,然后摆摆手,转身走向主卧的浴室。

  因为早已习惯,林静心中甚至升不起半点埋怨。

  她缓缓地搅拌着锅中烂熟的番茄,这是她尝试过不知道多少种配方,最终推测出的俞泽远喜欢的口味。

  只要再忍一下就好了,林静回想起陈峰的话。

  她的案子可以被派出所根据《反家暴法》定性为家暴,《婚姻法》解释也支持家暴一次也算家暴,但在法院的实际操作中,通常只有家暴的频率为经常性,且严重到一定程度,产生的原因合情合理,才会被视作可以离婚的法定理由。

  虽然偷录的手机录音对方律师一定会以取得手段的合法性为攻击点。因为在私密场所录制、涉及他人隐私的录音属于非法证据,不具备法律效益,甚至可能构成犯罪。可假如录音材料逻辑连贯,被录音人未被胁迫,意思表达清晰完整,没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也是具有效力的,这也就是法律模糊的地方。

  虽然保证书也一定会被对方攻击:是在非自愿的情况下签署的,但总是多了一份保证。

  除此之外,她还收到陈峰的告诫:一定要保护好原件,虽然有备份聊胜于无,但备份的佐证力度比原件低了很多。

  当然,如果能再多搜集一点他出轨,或者是他是同性恋的证据,更是锦上添花,但最关键的居然还是家暴。

  林静暗叹一声。她怎么也没想到,俞泽远的暴力伤害了她,却也正是他的暴力成为了拯救她的唯一途径,使得她初次上诉就判决离婚的概率,比林静了解的其他同妻简单很多。

  家暴是法定的离婚原因,是救她于水火的纤细蛛丝,即便再摇晃脆弱,也总是一线生气,以至于若非换手机太麻烦,她的材料也准备得差不多了,不想在关键时节外生枝,总是杞人忧天的她都有些想换部手机了。

  就快了,林静鼓励自己,很快就不需要再虚与委蛇了。她可以带着琪琪回娘家,可以光明正大地和俞泽远撕破脸,然后她就去公安局提交录音和保证书,拿到家暴的告诫书,然后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虽然现阶段毫无执行力,却也是减少探望次数的有效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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