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警事 第27节(2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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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拘留所十有八九不会收,不过这难不倒徐三野。

  今年一月一日正式施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八条明确规定,如果违反治安管理的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本人无力赔偿或者负担的,由其监护人依法负责赔偿或者负担。

  于是,把她的三个儿子传唤到派出所。

  别人的违法所得是一共倒卖了多少次赚了多少钱,对待她跟对待别人不一样。

  她的是从第一次开始倒卖进行计算,有证据显示她两年半前就开始帮几个黄牛排队买票,截止本月十七号,共八百六十七天。

  以每天倒卖一张船票获利两元计,应没收违法所得一千七百三十四元。

  再加上两百元治安罚款,共一千九百三十四元,由她的三个儿子平摊!

  要是不认罚,那就法庭见。

  法庭判下来还不给,等着他们的就是强制执行甚至拘留。

  并且她二儿子的儿子,也就是她有一个孙子正好想参军。

  眼看就要征兵,如果母债子不还,到时候去她二儿子家转转,看她孙子的政审怎么过,看接兵干部会不会要。

  天天去排队,赚了不到五百块钱,居然要罚近两千,回去要被子女埋怨……

  老太太肠子都悔青了,不敢再胡搅蛮缠,瘫坐在地上嚎啕大哭。

  徐三野可不会心软,对她这种难缠的人既然不能拘留,那就必须重罚。

  不然一个学一个,附近的老头老太太全跑去倒卖船票,好不容易打击出的大好局面就会毁于一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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