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警事 第423节(6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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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渝睡了几个小时,刚接替钱副支队长通过电话和电台,了解完各小组的情况,正忙着在地图上标注嫌疑船只所在的位置,就又接到了老贾的电话。

  “克扣赵希久的工资,赵希久怀恨在心,于是趁他们两口子回家过年,船上没人值守,伙同他人把船开到南通卖给长余船舶修造厂拆解?”

  “应该是这样的。”

  老贾打开会议室后窗,看着刚上岸的唐老板夫妇,接着道:“鱼支,这个案子并不复杂,现在的问题是他们老家公安局已经立案了。浙江同行暂时不知道船在我们这儿,但很快就会知道,人家如果找过来怎么办?”

  韩渝笑道:“没什么如果,人家要是知道了,肯定会找过来。”

  老贾也是这么认为的,问道:“人家找过来之后,我们移不移交?”

  “移交,哪有这么容易。别说我们不会答应,就算我们答应,何局江政委和彭局王政委也不会答应。”

  “可人家先立的案,船也确实是在人家辖区被偷走的,按规定人家有管辖权。”

  “船在我们这儿,案子是我们破的,我们一样有管辖权。”

  “关键我们只是大致搞清楚来龙去脉,案子并没有真正告破,两个嫌疑犯躲在哪儿不知道,这天南海北的,想把他们捉拿归案估计没那么容易。”

  老贾同志的言外之意再清楚不过。

  把案子移交给浙江同行,就不用考虑追逃的事,而且一样算成绩,只是成绩没完全破获那么大。

  上级很重视破案率,嫌疑犯一天不落网一天结不了案。

  如果不移交,就要组织力量追逃,并且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把两个嫌疑犯捉拿归案,甚至不知道要投入多少人力财力。

  想到这些,韩渝意识到如果想两个分局的领导汇报,何局他们十有八九会来个“见好就收”,顺水推舟让把案子移交给人家,毕竟查获价值近百万的“赃物”,查清涉嫌盗船的不法分子身份,一样是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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