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九章 海雪盐的利益(抱歉!)(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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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也是为什么,李牧能够直接向李二上奏折的原因所在。

  李牧在准备盐场的时候,就已经考虑好,如何将盐场的利益进行分割了。

  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利益往往不可能独享的,只有和其他人分享才可以长久下去,吃独食是不可能长久的。

  更何况一个人如果不将手中的蛋糕,分给最大的保护者一份,那明显就是再告诉这个蛋糕的保护者,不要再保护这份蛋糕了。

  不管是古代还是现代,利益的雨露均沾才是最好的发展模式。

  现代人依法向国家纳税,而国家则有义务根据法律保护他的合法权益,这其实也是一种变相的利益分割。

  从古至今没有人能够独享过利益。

  古代也是如此,如果李牧不向最大的保护者,分享海雪盐带来的利益,很明显海雪盐的发展,将是一条坎坷的道路。

  虽然唐朝初年民间制造贩卖食盐,是大唐律法允许的,但是在封建社会制度里,皇帝想要增加一条律法,只需要拍一下脑袋就可以。

  李牧很明白皇帝在古代的权势是怎样的,尤其是在一个朝代初建的时期,皇帝的权利是达到顶峰的。

  虽然中国古代皇帝****时期,也只有清朝才是,汉人朝代的皇帝,往往会有很多的机构阻碍皇帝肆意妄为的行为。

  比如唐朝的三省六部,就是一个肘制皇帝权利的朝廷机构。

  三省六部的存在,除了是辅佐皇帝管理国家以外,还有就是在权利上,达到肘制皇帝的目的。

  这种制度是好的,但是李牧发现,凡是每个朝代初期,这种制度往往都是最薄弱的时期。

  因为那个时候的皇帝,不是英明神武,就是马上的皇帝,通过打仗得来的皇位,那个时期皇帝的威势,是不允许任何机构和人阻碍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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