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1(7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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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晓槐倒是没多想,只解释道:也还好其实。大房子肯定买不起,位置好也买不起,只能买位置比较偏僻,面积也不大的。一般只有两个人生活,不要孩子话,我感觉其实一居室就足够。现在的话,一居室差不多十五万左右就行,首付话,只需要五万左右就可以了。

  贷款十万,分二十年还,一个月就几百块钱,能承担起。

  他打算地挺好,而且只要平时不乱花钱,大部分工资都攒起来,其实日子没有那么难过。

  李宛听了这样的话,感觉有些心动,因为他发现自己其实也可以定这样的目标,只不过他还要了解的更多一点。

  城里找工作会不会很难?李宛低头看自己手,我认识字不多,没什么技术,只有一些力气,以前在砖厂搬砖,也做过切砖活

  这双手已经很细腻了,老茧都没了,皮肤也变白了,只有一些沉年旧疤还没去除。

  许锦棉不知道从哪儿弄得药水,泡过一段时间,老茧就都没了,还有一些闻上去很香药膏,擦在手上就感觉特别滑。

  只有手指关节还有点大,是因为长期出苦力,手指用力过度有变形,许锦棉也一直在帮着想办法。

  不难。周晓槐指了指自己,我就是例子。上学的时候学习成绩不好,后来中考成绩不好,没能去好一点的高中,高考成绩更不好了,大学没考上,就没去上。

  而且那时候他就成年了,再复读也不现实,因为成年以后,一切就都要靠自己了。

  我出来打工,一开始是在饭店端盘子上菜,攒了钱之后,我买了台二手电脑,学了一些办公软件操作,找了份文员工作,这种活没什么技术含量,跟打杂差不多,不过好歹是稍微体面一点,工资也稳定。

  我去的是大公司,一般只要慢慢熬下去,每年工资都会涨。太多工资我也不求,只要稳定就好了。

  周晓槐说完自己,就问李宛,你呢?如果你想像我这样的话,也可以慢慢学。

  恩,我感觉你这样很好。李宛是真发自内心地觉得周晓槐这样很好。

  粥煮好了,放了大枣,味道闻上去就特别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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