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 我,不是诡(2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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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狠狠一脚踹了下去。

  一声凄厉的惨叫惊天而起,超越了今天晚上所有的惨叫,[crab][crab]比[/crab][/crab]骆驼之前被剁手指的时候还惨。

  这种东西被称为男人的命根子,不是没有道理的。

  真的是命根子啊。

  一脚踹过去,[crab][crab]比[/crab][/crab]杀了你还难受。

  更可怕的不是疼痛,而是命根子被废之后的绝望,男人没有这个东西真是活着都没意义了。

  这就是古代的太监大多心理[crab][crab]变态[/crab][/crab]的原因。

  法律规定,如果这玩意儿受损,绝对是“重伤”级别的,[crab][crab]比[/crab][/crab]剁手还可怕。

  但是一脚怎么够呢。

  我又狠狠踹了下去,一脚、两脚、三脚、四脚……

  我是有伤在身,但是这点力气还是有的。

  尤其是对吴云峰,简直力大无穷。

  这可能是我最爱做的事了。

  吴云峰的惨叫响彻整个夜空,我怀疑这一刹那整个县城的人都听到了。我不知道踹多少脚才算废了,但估摸着把他两个蛋都踹碎就齐活了,吴云峰叫得越是凄惨,我就听得越是痛快。

  我可能也有一点点[crab][crab]变态[/crab][/crab]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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