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钱树(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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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承铭人长得漂亮,非常受学校里女孩子喜欢,不管走到哪里,身后都跟着一堆妹子,男生又是羡慕又是嫉妒,干脆一起排挤他,暗地里叫他娘娘腔。

  看见谢承铭,地痞流氓相视一笑:“哟,又来个送钱的,还是个标致的小妹妹呢!”

  谢承铭车子没停,双手猛地向上一提,人和自行车同时飞起。他在空中一个漂亮的旋转,扫腿攻击,地痞砰砰倒地,摔得鼻青脸肿,哎呦哎呦地叫疼。

  这时自行车也已经飞过他们,落在地上,谢承铭坐回车座,夕阳的余晖为他染上一层淡金色光芒,一人一车消失在小巷里。

  周围有居民打电话报警,警察扭着地痞离开。两个初中生,还沉浸在先前那种震撼里:“卧槽,这小子身手有点厉害啊!他是不是玩极限运动的,车子怎么飞起来的?”

  “我录下来了!简直了,太帅了。”

  这段视频被发到校园网上,引来女同学的尖叫声,男同学也把谢承铭当做偶像,那些以前嘲笑过他是娘娘腔的人,全都变成他的忠实粉丝。

  公寓里,李秀丽正在做晚饭。楼下,谢承铭锁车的时候,恰好遇到任乔开车回来,谢承铭干脆等她一起上楼。

  任乔靠近谢承铭,他身上细微的灵力波动,引起她的注意:“阿承,不乖哦?我不是告诉过你,学校里不许动用灵力的吗?”

  谢承铭想了想,他在学校外面用的灵力,不算犯规。他牵起任乔的手,在她手心写字,解释刚才的事情。

  长长的一个句子,他写的很慢。或许是唐绍世的那些怪招奏效,当然更大可能是他本来就是蹿个的年纪,他足足长高了九公分,已经到任乔的下巴。

  他的手很好看,常年的修炼,排出体内杂质,肌肤颜色近乎透明,晶莹如玉。修长的指节,骨节分明,指节处流转若水。

  被他握着的手,十分纤细,没有像时下女性那样,染着颜色热烈的美甲,洁白的指甲,自然中透着淡淡的粉色。他只觉触感细腻而温软,正如手的主人那般。

  他写的太慢了,指尖划过任乔的掌心,酥酥|麻麻,好似微弱的电流。任乔笑着推开他:“痒,就不能说话吗?非要写字。”

  谢承铭紧闭双唇,最开始是不想学习人类的语言,可他太聪明,过目不忘,见的多了,想不会也难。后来是他嫌自己声音太过稚嫩,不符合堂堂白狼王的身份。再后来就是处于少年的变声期,粗粝沙哑,他可不想第一次开口,就给任乔留下这种难听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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