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之阡陌 完结+番外_102(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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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管如何,经此一事,荣国府两房正式分家分府,贾政带着赵、周两位姨娘、贾环、李纨、贾兰,几名清客,以及他用惯了的那些下人们,搬出了荣国府,住进城东边沿的平安坊里,只把贾宝玉留在了贾母的身边,美其名曰:代父尽孝。

  贾母自然是不会跟去平安坊和贾政一家住到一起的,她人老成精,深深的知道,她能有现在的身份地位,完全是“先荣国公夫人”这个名头带来的,如果离了荣国府,离了贾家,她就什么也不是了。

  贾宝玉本就惧怕贾政,他又是个不爱读书的,一听说贾政把他留在贾母身边,也不伤心王氏的事情了,只高高兴兴的猴到贾母身边,嘴甜的讨好。

  贾母抚摸着贾宝玉毛绒绒的脑袋,眼中若有所思,并不见之前满心满眼的疼爱。

  虽然贾母压下了贾赦想把事情闹大的念头,王氏做下的那些事情,却必须由着她老人家来擦屁、股。

  不查不知道,一查,就算是在宅斗里浸淫了一辈子的贾母,也是没有想到王氏竟然胆大至此。

  比如,放印子钱,包揽诉讼,倒卖夫家祭田,所有该做的,不该做的,王氏竟然都做全了。

  她不由想起德阳长公主离开荣国府时说的那句话,“老太君何不想想,贾府和王家,是不是有什么血海深仇?否则,王家怎么会将这么一个女儿嫁进来,祸害贾府?而且一个不够,竟然还嫁了第二个?”

  不管如何,王氏做下的这些事情,到了最后,还是得荣国府替她收尾,该赔钱的赔钱,该找人顶罪的,还得找人顶罪,说什么都要把荣国府,把二房,从这件事情里给摘出来才行。

  王氏私库里的那些,除去她拿走的公中之物外,全都归了原位,其他的,刚好足够赔给那些受害人。

  而王氏手下的那些心腹们,就是最好的替罪之人了。

  其实这些人也不算是替罪,毕竟王氏一个深宅妇人,所做的哪一件事,不是她那些心腹们去做的?甚至有一些事情,还是这些人挑唆的。可以说,王氏的这几个心腹们,才是这些事情的执行人,刽子手。

  负责处理此事的贾琏雷厉风行,在某人的帮助下,干脆利落的把这件足以将荣国府推入万丈深渊的事情,收拾得干干净净,不留下一点痕迹。

  至于还在接受再教育的王熙凤,还在一边咒骂王氏的胆大妄为,一边尽力表现自己,以求这场再教育能够早一点结束。

  学习律法什么的,实在太要人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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