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之道(4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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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肯定是有人有枪的,不过她没有碰见,这说不上是幸运不幸运,毕竟她挺想碰见一个来检验自己(纽约的罪犯比较正常,即使带枪,和哥谭的根本比不了)。

  她遇到的就像之前说的那样,大多是小偷小摸,对于这类罪犯她一般都给予警告,既然是一般那就肯定有特殊,对于那些不听警告的她都会打晕他们,直接丢到警察局门口。

  莫笙在丢下一个人离开警局门口后忽地想到,她好像还真没对哪个罪犯动手过,合作时是打下手,单打独斗也是交给警察,亲自动手的最大程度也只是将人打晕罢了。

  嗯,她果然是个遵纪守法善良的好孩子。

  莫笙想过假若遇到那种穷凶极恶的罪犯(几率很小很小)她会怎么做?假若知道他犯了多么严重的罪行她会怎么做?

  她估计她也就是将他们弄晕,最多再踹上几脚,然后丢到警察局门口。

  过去看到那些社会事件想着如果有机会教训这些穷凶极恶的罪犯的话她一定要好好教训,可当真的有这个能力了她反而却不想做那么多,只是想将他们控制住。

  嘴上说着要将他弄死,谁能真下去这个手?这么说也就是因为清楚没有那个机会而已,当事情真的发生的时候考虑的东西太多反而往往遵循不了最初想法。

  莫笙对自己的认知还是很明确的,她知道自己抛不下道德感和责任感(虽然这么说有些严重,但归根究底还是如此),过去所处的环境造就了她的性格,使她对法律抱有极高的敬意。

  法律能解决为什么还要个人动手?她相信法律的公正性,相信法律能给罪犯处罚,所以只是抓住他们。

  而且她觉得只有让对方接受法律的惩罚后悔过才算真正的胜利,自己私自行动除了站在部分道德高地外谈不上胜利,某种意义上都是输家。

  而且最重要的一点,当你有了这份能力,你得保证自己不因此某私、满足自己的欲望。

  你觉得这个人应该得到更多的惩罚,然后你惩罚了他,你觉得那个人应该得到更多的惩罚,然后你又惩罚了他。

  如此下去,你怎么能保证自己的判断一直是正确的呢?你怎么能保证自己一直是公平的呢?

  所以一次都不能越过,一旦越过就会失去初心无法停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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