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谎精_18(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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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人骂得起兴,随脚又是一踢,把好不容易就要爬起来的顾即又踹得趴了下去,他大吼着,“丢人现眼,还不给我滚回去。”

  如果真的可以,顾即还真想要滚回去,他恐怕已经没有力气直直的站起来,为了不再挨打,他只得乖乖听话,用膝盖当脚,一步一磨,把校服裤子磨成个洞来。

  小小的身躯已经不懂什么叫做尊严,他只想回家里去,于是他像是一条狼狈的狗般在地上爬行。

  他得回家,那应该是他的家吧,妈妈在世时是,妈妈走后就是炼狱,要将他的血都吸干。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他浑身终于有了点力气,得以让他强忍着痛苦慢慢的跪着站起来,但他还是得扶着墙走,不扶着一定会跌倒,再跌倒就可能起不来了。

  他眼前一片模糊,只能靠习惯去分辨他的路,脑袋轰隆隆的,像是雷公电母在他的神经里面开大会,眼角和脸颊是火辣辣的疼,现在照镜子一定能看见一张肿了的脸。

  顾即无声的哭着,他很想哭出声来,可这些年养成的习惯令他只能发出呜咽的声音,像是被困住的小兽徒劳挣扎。

  天色已经暗下来了,男人也不再骂了,那些开门开窗的中年妇女见到了饭点,也都嘟嘟囔囔的关门关窗,于是世界上又没有人理会顾即了。

  男人他还有赌约,中年妇女们有自己的家庭,她们的好心只够允许她们为顾即说上两句好话。

  街角的路灯还不到亮起来的时候,小小的身影佝偻得像个小老头,走路很吃力,可还是扶着墙弯着腰,一点点往水泥砌成的楼梯口挪上去。

  没有人会注意到这样渺小的他。

  老槐树因为夜幕的降临变得更加浓郁,将天地都笼罩住一般,红秀路又恢复了平静,有炒菜时油发出的滋滋声,不知道哪家又在训斥不太话的孩子,在这小小的地方,一切都显得生机勃勃。

  一个穿着校服的孩子从楼道口走出来,他的脸色惨白,目光一直放在远处的楼梯口,那是顾即刚刚走过的地方,那么刺目鲜明,深深烙进他的眼里。

  这里的人有着小市民的所有特性——爱贪小便宜,不爱管闲事,可看见实在太过分的,还是会插手说上一两句。

  可就在这小小楼区,所有人对刚刚的暴行都习以为常,这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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