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6 失去(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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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会留下什么后遗症吗?”

  “估计应该不会。我们及时给你输入了盐水,并用毛毯和隔温材料帮你复温。你现在的体温已经恢复到了三十一度,虽然还是属于体温过低,但已经脱离生命危险了!”

  医生说的情况我都听懂了,原因我自己也完全清楚。估计就是忽冷忽热的那一阵子,把我身体的体温调节系统给打乱了。

  唉,说起来,我当时没有走火入魔而死,就已经算是走了大运了!

  警察听医生说完了最后一句话,便问道:“那我们现在能给他办出院手续了吗?”

  医生摇头:“我还是建议继续留院观察一下。不过,他现在的精神状态已经恢复正常,你们现在可以问他话了。”

  随后的事情就是各种例行公事了。我被拷在病床上哪里也去不了,只能配合。

  警察就在我的病床边上给我做了笔录。但我自己能够记起来的已经不多,就算是还记得的事情,我也不可能都老老实实地告诉他们,比如修炼阴功。

  于是,警察便严重怀疑我是吸毒致幻,所以才要纵火自杀。我听了不禁苦笑,我可既不吸毒,也没想过要自杀呀!

  但警察还是给我做了尿检,结果自然是阴性的。

  至于火势造成的损失方面,其实也不算很大。我点的那把火,由于消防队出警及时,只是烧掉了一条窗帘、两床被子和几件衣服,而且还都是我自己的财物。

  所以警方最后得出的结论,认定我是因为突发疾病才导致的偶发性精神失常,不算故意纵火。

  本来警方可以不对我进行处罚的,但是因为房东老太太由此受到了一些惊吓,因此坚决要求警方严肃处理我。最后他们迫于压力,在我出院之后,就以故意损毁财物的罪名拘留了我十五天。

  我在拘留所里待了半个月。想想这已经是我第三次被警察抓了,就连进班房也是第二次了。不过,这次我是咎由自取,不算是被人冤枉的。

  拘留期满的那一天,韩婕专程到拘留所来接我,这让我感到非常欣慰。经历了这么多事情,遭遇了这么多的误解和责难,还是只有她愿意理解我,支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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