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小事重罪(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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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亚妮说的轻巧,不过一百块钱的事?一百块钱的事也是事啊!

  强行入室,动手抢钱,虽然只有一百多块钱,但即便只抢了一块钱,也已经构成了入室抢劫的情形。

  《某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上清楚地写着: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不巧,下列八种情形,第一种就是入户抢劫!

  也许潘立业和王亚妮都把一百多块钱的事当成小事,但这是小事重罪。

  “行,我明白了。”

  肖然将写满口述的笔记本递给王亚妮,在王亚妮确认无误之后,取出便携印泥,让王亚妮签了字按了手印。

  “你知道潘立业住在什么地方吗?带我去找他。”

  收好笔记本,肖然自然要找这个潘立业聊聊,当然,这件案子的本质情况他没和王亚妮说,毕竟他也不是话多的人。

  “知道知道,你等我换下鞋……见到潘立业那混蛋你可得替我好好警告他!”

  王亚妮欢喜地换了鞋跟肖然下楼,当看到肖然的车时更是愈发地欢喜了:“哇塞,凯迪拉克ct6,你们警车现在都这么高档啊!”

  看着后座上左看右看的王亚妮,肖然面无表情道:“你对车很了解?”

  “没、没有,我就知道这一款,我之前厂长开的就是这款车——这车还是四驱的哎,落地最少也得五十多万吧?”

  王亚妮享受般地摸着座椅,感慨道:“什么时候我也能开上这车就好了——咦,这警车里怎么没见你们的‘哇哇’叫的那东西啊?”

  “那是警灯……而且,这是我自己的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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