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7、现行不远(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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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从翁涛工友们所描述的翁涛的日常,还有翁涛所写的那些笔记,加之翁涛写自述时的得意心态,可以看出,翁涛是坚信警方是不可能找到他的。

  如果翁涛是嫌疑人教导出来的,而翁涛又处在当时那种成就感爆棚的得意状态中,翁涛怎么可能不在笔记中写点‘教导者’的事?

  要知道翁涛就因为旁听了某大学教授的几节课,便已经觉得自己高人一等,恨不得让全世界都知道某教授在课上夸奖过他了。

  想到这,肖然脑海当中突然迸出来一个可怕的念头:教法律的教授、高智商人群、收入不菲、在翁涛身边人的视线之外,与翁涛有过多次交流!

  肖然感觉头皮发麻、心跳骤然加速。

  按照翁涛的性格,他自己总结出了所谓‘完美犯罪’的四条准则,周边的受教育程度不高的人对他的准则嗤之以鼻,这个时候他会干嘛?

  当然是找专业人士背书,验证他的想法没错啊。而他又认识什么专业人士?无外乎就是曾夸奖过他的某教授,又或者课上的那些学生,但学生的经济条件大多又不好。

  若翁涛真与某教授说过他的那四条准则,而教授又是行内人,在‘7.28’案发之后,根本不需要去现场、看尸检,随便打听点消息,与翁涛的那四条准则一对照,立马就能对上号了。

  然后再找个理由把翁涛诓到东前村问问,确定翁涛是嫌疑人,接着趁翁涛不备果断下手……逻辑上说的通啊!

  肖然深吸一口气,压下心中的推测,仅靠着这些就去怀疑一位大学教授,是毫无依据的,真要有事,待会儿搜到那教授的资料一看,也就清楚了。

  而且谁又能肯定翁涛是和那位教授说的呢?拼命想进入上流高端社会的翁涛,完全可以和很多此方面的人交流。

  比如学校里的其他老师、学生,甚至是翁涛工友找的律师、书店里的某位爱好刑侦的读者,这些都可能是被翁涛炫耀过他那四条准则的目标对象。

  再者,出租屋房东所说的那名租客,郑县老城镇派出所的老警员,一听名字便将这租客的容貌体型说了出来,与出租屋房东说的完全一致,是一个在所里挂了号的小混混,属于重点关注对象。

  如此基本也可以判定,嫌疑人是花了钱,让小混混用自己的身份帮他租了这处房子,好隐去他的身份信息。

  至于第一现场的勘察结果,出租屋楼上没有生活过的痕迹,嫌疑人一直是在一楼活动,而且卫生间内、塑料盆内、冰箱冷藏室内、板桌以及刀具上,都检测出了未被清洗干净的血样和少量毛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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