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爱我,好吗 完结+番外_41(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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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述有效”

  “第二点,我的当事人自打记事以来,就是自己一个人,住在垃圾场,吃的都是从垃圾堆里找出来的食物,吃不饱,穿不暖,你们说自从他失踪以后就一直在找他,可我去你们当地公安局查过,根本没有你们报案人口失踪的档案,请问,时隔三十年,以你们的条件,是怎么知道,我的当事人,就是当时被你们抛弃的那个孩子呢?”

  男人和女人嘴唇都在发抖,陪审团也开始议论纷纷。

  “肃静,请被告人律师继续继续陈述”

  “谢谢”张鹏给法官鞠了一躬,继续道,“最后一点,我国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你们当时抛弃他的时候还尚在襁褓,而是他是你们第一个孩子,你说你抚养不起,可你抛弃他以后又生了现在的四个孩子,我想请问,你们还配做父母吗?”

  “怎么这样啊?天哪,一点人性都没有”

  “是啊,自己抛弃了,现在又回来找他,肯定是看人家过的好”

  “肯定是,不然怎么三十年了才来找,人性啊”

  “肃静!原告请陈述”

  “我当事人认为他应该付出一半的抚养费,对自己的…”律师有些说不出口,这明显就是原告胡搅蛮缠,“对自己的家人,以及兄弟姐妹,都有责任赡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十九条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所以,我的当事人现在已经没有能力独立生活,被告人应该付给赡养费”

  “这太不公平了,凭什么呀,你都没有尽到做父母的责任,人家干嘛要抚养你呀”

  “这种人就应该拉出去示众,怎么好意思来这里”

  “应该千刀万剐,找到不关心孩子过的好不好也就算了,还告到法院来要抚养费,真是给我们做父母的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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