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3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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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没有考取功名已成了艾家众人奚落嘲讽的对象,如果再去做营生,估计着到时候口水都会淹死他的。

  但是,他是一家之主。

  正如女儿所言:吃饭都成问题还在乎什么面子。

  “如果要做的话,我去卖!”话一出口艾长青更是坚定了自己的信念:“放心,我会慢慢学会做生意的。”

  “相公,爹说你是做学问的人,公公婆婆在世的时候你也没有受过什么罪。”温春兰却是摇了摇头:“要卖就我去吧,妇道人家做点小买卖也不丢人!”

  “不,从你进入我艾家门的那一天起,我就发誓一定要让你过上好日子。”可事与愿违他违背了自己的誓言:“跟着我让你受穷受苦受委屈了,又怎么能让你去受罪受人嘲讽呢?”

  “相公……”温春兰很是感动,荣华富贵都是过眼云烟,夫妻这么从年,相公一直都将她当成自己的宝一样看待。

  “爹,娘,你们不用争了,我去卖就行了。”艾香笑道:“到时候,我就在百草堂门口摆一张桌子,看顾着就行了,不用守的。

  这怎么行呢?怎么能让女儿抛头露面?更何况会影响女儿学医的。

  “艾叔,春兰姨,要不,我去卖?”余有庆自荐道:“我曾经和爹卖过几次鸡,镇上我也熟悉。”

  “对,爹娘,我和哥哥去。”小小的艾叶舔着手指一边道:“姐姐做的猪蹄好香啊,我会告诉他们特别好吃,让他们都来买。”

  十处打锣九处在,艾叶这个小不点存在感特别强烈。

  余有庆去卖确实是个办法。

  但是,眼下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办法是本钱。

  白术买四只猪蹄一共用了一百零二文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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