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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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行之:……

  第18章 贴榜

  环水县县衙外人潮涌动,人山人海。

  景家村的不少人都站在县衙外,伸长了脖子看向里面,偶尔遇到个别不知道的人打听,就把今天要审的景为之夫妻两的事科普一二。

  景家村的村长景百年和两位族老,以及景二牛、柳方等人都站在大堂里面,可以看到大堂之上县令的模样。

  大堂之中,在杀威棒的击打声和“威武”声中,县令贺志芳努力睁大了眼,听着外面吵吵嚷嚷。

  贺志芳不高兴地一拍惊堂木,问道:“堂下何人,缘何来击鼓鸣冤?”

  景行之头戴方巾,穿着一身蓝色襕衫,答道:“学生景行之,击鼓为母鸣冤。”

  贺志芳“嗯”了一声:“那你把详情说来。”

  “母亲于八年前去世,是因为兄嫂景为之和兰草二人故意导致丧命。他二人把母亲关在房里,拿走银子不给母亲请大夫,又将当时年幼的我关进柴房,这才致使母亲病亡。此事本是经年之事,但昨日兄嫂二人意外发癫,自己交代了实情。”

  “此事本官也有耳闻。”贺志芳点点头,看向站在一边的人,走程序地问起明溪镇的镇长,“胡镇长,此事和景秀才说的可有偏差?”

  胡镇长摇头:“回大人的话,并无偏差。这二人,已是自己承认了!”胡镇长手指着地上被堵住了口舌的景为之夫妻二人。

  两人神志不清,还会抓挠衙役,所以干脆就给堵住了口舌。

  见事情没什么异议,贺志芳拿起桌案上主簿吴青给他批的文书,说道:“那本官就直接判了。景为之与兰草因钱财之顾,谋害生母,罪大恶极。判景为之秋后处斩,兰草流放三千里,终生不得回归原籍!”

  “其家产有宅院两处,店铺三家。其中一处主宅,三家店铺均判给景行之,另一处住处,念在幼童无知,判给景大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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