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6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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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迹部知道,并没有那么容易获胜。

  弋阳可以勉强说在篮球上有天分,而亚久津…则是被誉为体育天才的人。

  弋阳的长处是弹跳力和爆发力;而亚久津,无论是破坏力、速度、柔韧性还是平衡感都是出类拔萃的。

  但迹部一点也不紧张。他明白这场单挑并不轻松,但是他还是相信弋阳能取得胜利。

  因为混蛋对篮球的热爱…可比那个家伙多好几倍。

  迹部突然想起,混蛋手把手教他基础训练的时光。

  从最基础的运球、传球,到投篮、上篮甚至是灌篮,无限次重复却一点都不会觉得厌烦。

  唯有热爱可抵岁月漫长。

  迹部从弋阳身上开始慢慢理解这句话。每次在自己累的半死不活的时候,那个被汗水浸湿的背影,依旧重复着教他的基础动作。

  不断的矫正、更正、实战,迹部跟着弋阳的步伐,慢慢踏进了篮球的门槛。

  曾经的迹部还会质疑,为何让打篮球不到半年的混蛋来教自己。但真正的度过那段岁月后,他才知道,弋阳对篮球的热爱已经超过了这不多的半年。

  这个男人身上,有不屑一顾的一面,更有全力以赴的一面。

  曾经混蛋对他说过,他是因为钱财才开始接触篮球的,而后来…篮球就变成了热爱。

  每个起早贪黑的训练日常,让他能撑过去的是这份热爱;每天不厌其烦的看着篮球比赛数据,不断的总结运用,这份热爱让他变得更加严谨的对待这项运动。

  混蛋说,打篮球的时候,能感觉浑身的血液在沸腾;能感受到自己跳的很快的心脏;能证明每一分每一秒自己都在努力的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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