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3节(6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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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此问题,我们特意请来了省大法学院名誉教授,著名律师宋xx先生。”

  “宋律师您好,就此案中罪犯被当街殴打一事,请问您有怎样的看法。”

  广播顿了下,然后传来略显苍老的声音:“拐卖儿童的犯罪者,也就是大家俗称的人贩子的确可恶,这是社会各界的广泛共识,这点不容否认。”

  “我国是法治国家,拐卖人口是违法犯罪行为。这种行为,自有法律去审判和制裁。”

  “说完这些,我们再回到刚才的问题。人贩子固然可恨,可他同样是我国公民,依法受法律保护。任何恶意殴打致使其伤残的行为,都应该承担相对应的法律责任。”

  ……

  节目依旧在进行,不过重点变成了“保障犯罪者属于公民的合法权益”。

  说直白点,就是谴责那些殴打人贩子的普通群众。

  当然,节目组还是聪明的,并没有牵扯大众,而是把重点放在带头的“受害者家长”身上。

  “被拐儿童家长的心情我们可以理解,但从法律的角度讲,他恶意殴打致使人受伤,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还有平城当地警察,调查案件固然重要,但也要关注罪犯的身体健康。”

  一番话说出来,看似不偏不倚。可只要是明眼人就能听出其中意思。

  节目还没播完,就有热心市民打电话过去骂。

  “你们这么向着人贩子,关心他们,跟他们一伙啊?”

  持有这种观点的人不在少数,不过还是有一小部分人,不由被广播里的内容所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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