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3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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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朝雾却觉得陆景睿他长残了。

  倒不是说照片上的陆景睿不好看……怎么说呢?小时候的陆景睿更加惊艳。

  陆景睿小时候长得极其漂亮,用现在的话来讲,就是“无死角正太”,他有一双撩倒众生的桃花眼,笑起来的时候仿佛上帝在皑皑白雪间洒下一片烂漫的桃花,美得触目惊心。

  朝妈妈经常开玩笑说,单凭这双眼睛,小景睿长大了也绝对是个祸害。

  可现在,他那双令人触目惊心的桃花眼却不知怎么的长成了下垂眼,五官也极其硬朗,跟小时候的漂亮精致完全沾不上边儿了。

  岁月真是把杀猪刀啊。

  不过这样冷肃硬朗的气质才符合商业奇才的称号嘛,商场无情,冷血才能赢。

  朝雾盯着报纸,修长白皙的五指仿佛弹钢琴般,在桌上有节奏的拍打着,她沉思了片刻,似是想到了什么,五指骤然收缩。

  她心神不宁的想了一会儿,然后毅然决然的拿起了桌上的电话:“凌子霄,进来一下。”

  凌子霄是朝雾的特助,他跟了朝雾五年了,做事一向认真严谨,能力也强,是朝雾在公司里最信任的人。

  电话挂断,不久后,凌子霄便敲门进来了:“朝总?”

  朝雾冲凌子霄招了招手,示意他上前。

  凌子霄反手关上了门,然后缓步上前:“朝总,有什么吩咐吗?”

  朝雾倚在老板椅上,食指和中指有一下每一下的敲着桌上的报纸:“我需要你帮我做两件事,这两件事都非常的严肃,你暗中去做,不要节外生枝。”

  凌子霄微微弯腰,态度是一贯的专业与恭敬:“朝总请吩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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