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节(1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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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特豪在沙滩燃起篝火,用树枝串着烤鱼吃,丁小文抱着泡好的酒,拿三个搪瓷杯,一人一杯满上,老渔夫拿着小刀,抱着木头,捣鼓他的木吉他。

  咸咸的海风窜过鼻端,瘦长的竹竿晾晒着衣物,烤鱼的香气在黑夜中飘散。

  丁小文红扑扑的抱着搪瓷杯,挨在苏特豪身边,她用吃完烤鱼的树枝,在沙上写字,写来写去写不好,写好了,赶紧用手抹掉,然后又悄悄的写。

  苏特豪不知道她在忙什么,他一边听老渔夫弹吉他,一边看着远方的海,忽然低声问:“小文,有没有人说过喜欢你?”

  丁小文想了想,指指老渔夫,用树枝写:“天天说。”

  苏特豪叹口气,用手遮了脸,声音从指缝里漏出来,他说:“没人跟我说过。”

  丁小文沉默一下,回头看看自己写在暗处的字,伸手拉他的袖子,想让他看,却听见他自嘲的声音。

  “他从来就没喜欢过我,我却像个傻瓜一样期待,这一声喜欢,我怕是这辈子都听不到。”

  丁小文不知道想到什么,忽然不想让他看见自己写的字,她扭过头,那行印在沙上的“我喜欢你”已经被海水侵蚀,渐渐消弭了踪迹。

  丁小文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喜欢上苏特豪的,也许是他送自己小镜子的时候,也许是他替自己疏通打结的长发的时候,也许是路遇发狂的野狗,护着自己的时候,也许是翻船后,他明明水性很差却还奋不顾身朝自己游过来的时候,爱上他可能只有一瞬间,但之前所有的点滴,都让这个瞬间无限蔓延。

  她戴一顶草帽,躲在铁皮雨棚下面看正午浓烈的骄阳,对着潮起潮落不断的练习着同一句话,那句话,她不想用写的。

  苏特豪依然守着三轮车来的时间,给她买喜欢的小玩意儿,她拿一张旧报纸,将他买的粉色信纸仔细的包起来。

  报纸微微泛黄,不知放了多久,狭小的角落有一则新闻,八岁小童遭遇绑架,机智逃脱终回家。

  那晚苏特豪喝醉了,他醉眼迷蒙的走进海中,丁小文跑进去把他拖出来,他便躺在沙滩上,一动不动。

  丁小文在他身边坐下来,他说,那个孩子,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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