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2章 蓄养奴仆(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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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臣请陛下处置梁国公两次违背《大明律》之事。”

  “况且臣自建业元年就任上元知县已来,梁国公府奴仆多有违法之事,且京中百姓畏惧梁国公府的权势不愿出首相告,臣多方搜寻才找到了愿意出首状告梁国公府之人。其中有事情涉及到了梁国公长子蓝明轩,臣不敢擅自决定,请陛下处置。”

  弹劾梁国公府?在场的官员纷纷交头接耳起来。谁不知道蓝玉的二儿子蓝琏为允熥而死?谁不知道蓝思齐养在宫中比正牌的郡主还受宠?谁不知道现任梁国公蓝珍很有用兵打仗之能所以很受陛下重用?

  “黄淮要请陛下惩治在京的权贵也就罢了,估计是因为京城权贵违法之事太多忍不住了。但怎么选择针对蓝家?”

  “哎,蓝家的奴仆确实仪仗蓝家的势力多有横行不法的,虽然都不是什么大事,低价强买,欺负百姓,但自从陛下设立巡警已来这些琐碎事情巡警也都管;他们虽然不敢管蓝家的人,但总会将事情奏报上官,估计黄淮见到的蓝家不法之事最多所以选择了蓝家。”

  蓝珍此时颇为懵逼。他平时并不管家,不知道自己家的奴仆在京城仗势欺人之事最多,此时颇为莫名。

  不过既然黄淮如此进谏那就绝不可能是空穴来风,自家的奴仆甚至自己的儿子蓝明轩确实有不法之事。他赶忙出列说道:“陛下,臣家中奴仆不法,臣回去后定当细究后严惩,请陛下恕臣治家不严之罪。”

  “至于臣的长子不法之事,臣亦会严惩,请陛下以八议之条免除臣之长子的刑罚,臣愿意十倍赔偿百姓的损失。”

  允熥还未说话,黄淮说道:“梁国公,你可知令郎所犯何事?因为看上了一件古董,但那家不愿意割爱,就让奴仆强抢回家。并且被抢古董之人气不过已经自尽身亡了。”

  “他们自尽的时候就是大年三十,本来喜庆的日子自尽身亡,何其悲哉。”

  在场众人大哗。按说自尽那人是自杀,虽然起因是被抢了东西,但毕竟不是被杀,现代法律或许会重一点但仍旧会在抢劫罪的量刑范围内;可古代的刑罚更加在乎人情,抢劫导致他人自杀会按照接近杀人罪判罚。

  允熥也踌躇起来。八议之条是从曹魏开始正式列入刑法的条例,就是有八种人小罪可以直接赦免,大罪需要由皇帝定罪。允熥本以为涉及蓝明轩本人的罪过都不大,可以直接赦免;但此时听到黄淮的这句话后,就不好直接赦免了。

  又想了一会儿,允熥说道:“既然如此,责令应天府将案情审问清楚后奏报于朕。蓝明轩身为国公长子,由梁国公府的管家代替至应天府过堂。”

  “责令梁国公蓝珍整顿家风,但不得擅自对仆役过重处罚,待应天府将府内奴仆违法乱纪之事审问清楚后,梁国公府将涉及的仆役交由应天府治罪。”

  “待案犯都治罪后,梁国公府不许蓄养奴婢,全部发还身家改为签订契约的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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